隨著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美化家居的理念也已深入人心,人們在日趨緊張的工作氛圍中,對于家庭的生活空間特別重視,希望營造一個溫馨、明亮、舒適的居室。現在無論是富裕階層還是普通工薪階層,都有不同的裝修期望與需求。裝修似乎是個無底洞,3萬可以,30萬也可以。那么當住宅裝修的經費有限時,如何將錢用在實處?如何在有限的投資范圍內達到最好的設計效果?這些都是人們關注的話題。
家庭裝修貸款是銀行向個人發放的,用于自有住房家庭裝修的人民幣貸款。該貸款已在多家銀行啟動,借款必須提供有效的質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證擔保。一般情況下,銀行只采用抵押貸款。家庭裝修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5萬元,并且不超過裝修工程總費用的70%,,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利率執行。
居室裝修經費有限,為了省錢,一些業主只注重在飾面材料上花錢,而對那些沒有裝飾效果的材料和工資花費,千方百計地節約。為確保裝修后住得安心,下面幾個方面的錢是千萬不能省的。
我國《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另外,建設部關于《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裝修合同是明確裝修雙方在家庭裝修行為中各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簽訂家庭裝修合同,主要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1)合同的效力問題 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無效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不受法律的保護。
我國《合同法》第二條規定,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經濟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家庭裝修行為是雙方就家庭裝修的特點、材料、價格等進行協商一致的民事活動,裝修各方簽訂裝修合同,具有以下意義:
工程轉包,在裝修行業中風行已久。社會上,一些大大小小的裝修公司也用此法,暗向操作,打著各種旗號,把客戶交給公司做的裝修業務,轉交給一些無施工資質證書的裝修隊或馬路“游擊隊”來施工,把風險轉嫁給業主,遇到工地出現問題,業主往往會找不到解決辦法,欲哭無淚。最終客戶利益受損,花錢費力不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