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設計有“戴著鐐銬的舞蹈”之稱,此比喻非常形象,主要是指室內設計受實體和藝術等諸多條件制約,故室內設計藝術不能像其他藝術創意那樣天馬行空。實體最主要的就是房屋已存在的建筑結構,甚至是不合理的結構。
不合理主要表現在:
(1)使用功能的不合理
在家庭居室方面,如廚房、廁所、客廳、餐廳等功能空間在使用上的不合理,廚房小、廁所大,客廳小、餐廳大,廳小室大,主人私密空間靠近客廳等等。
(2)人體活動空間不合理
如房屋凈空層高不夠2600㎜,或者過高,過道太窄,客廳過于狹長等等,人在其間行走、活動時,不夠舒適的空間尺寸都屬于空間不合理。
(3)建筑水電基礎設置不合理
如廁所的下水道,廚房的煤氣管道或排風口、下水道,房間窗戶,復式或別墅建筑中樓梯等等位置不合理。
在進行這種居室室內設計時,為了彌補房屋結構不合理,就必須通過合理的規劃、巧妙的掩飾等手法來進行設計。
(1)功能合理是室內設計的大前提。如果結構不合理,更應充分體現功能在室內設計中的突出作用。房屋是用來居住的,吃、喝、睡、學習、運動等等,人一天有超過1/2的時間在家中度過,室內設計要盡可能地按照人的使用尺度最大限度地滿足室內的使用功能要求。這就要求設計師不僅要研究人的生物性,還要精確到人體測量學、人體工程學、行為科學等學問,進而使實體設計符合人的生理特點。
(2)利用美學原理。通過人的社會性,精通美術學、人文學等學問,使審美設計符合人的心理特點和藝術要求。運用形式美的規律以實現整體設計的和諧,如單純劃一、比例、對稱、均衡、對比、調和等,靈活運用已有的形式規律,努力發揮形式的指示、象征及錯覺作用,進而彌補原有房屋在結構方面的不合理。
(3)靈活選擇材料和裝修,利用其不同的物理特性,與設計整體方案的藝術化結合起來,與設計創造立象盡意的要求結合起來,從而彌補原有房屋的不合理性。
(4)設計要把技術性與藝術性統一起來,要求設計要以研究材料和技術為基礎,側重解決室內功能完善性的問題,而藝術性是嚴謹中的揮灑,務實中的浪漫,綜合構思中的抒情寫意。在彌補不合理的同時,解決室內審美性的問題。
綜上幾點,在進行室內設計時,彌補房屋結構不合理,講究務實態度與創新精神的統一;功能性與審美性的統一;技術性與藝術性的統一;形式和諧與文化傳統的統一;繼承與創新的統一的原則。